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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9月22日讯 9月16日,重庆市林业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决策部署,谋划加快推进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制定六项工作推进措施。
一是统一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思想。充分认识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大力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把“五个绝不能”作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底线和红线,严格遵循“面上保护、点上开发”的发展路径,全面谋划林业生态治理、修复、保护和利用等各项工作。
二是修改完善《重庆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规划纲要》。在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查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新的要求,充分吸纳市级有关部门合理意见,进一步体现重庆林业生态建设的特点、任务、措施和行动,为今后一段时间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行动指南。
三是科学编制《重庆市“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以把重庆建设成为碧水青山、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谋划好全市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思考好推进林业重点工程的工作措施,落实好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分期任务,为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提供行动路径。
四是积极推进四项林业重点改革。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促进森林资源科学经营和合理利用;健全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推动集体森林资源变资产、资本;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盘活国有森林资源和资产;探索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五是健全完善林业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五大功能区域差异化发展战略,合理设置林业工作考核指标和权重分值。强化生态效益监测评估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常态化工作评价指标,适时发布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监测评估报告,探索建立绿色经济发展评价体系。
六是切实加强林业法制化建设。认真研究当前我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争取国家《森林法》(修改稿)中吸纳相关内容。推动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法制办等市级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建立健全林地、湿地、地方公益林等保护管理制度。(汪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