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工作

 

CCTV.com  2010年12月20日 19:2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作者:  

  笔者近期对河北省唐山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情况做了调查,发现当地银行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明显不足:截至2009年6月末,唐山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余额39.3亿元,仅占辖区全部贷款的1.9%。调查发现,几大因素制约着当前农村基础设施信贷的投放。

  一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成本低收益。农村基

  础设施贷款是为解决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民生活质量落后、农村居住环境落后、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而发放的中长期贷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周期长、投资大、收益低、风险高,社会性和公益性比较明显等特点。而目前我国农业领域尚未建立专门的担保公司,农业保险机制极不健全,加之地方政府等没有能力完全实现贷款抵押、质押,以致银行业机构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心存忧虑。

  二是农村基础设施管控机制不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贷款信贷的基本原则是政策支持、政府引导,贷款支持的项目应当符合中央和省级政府实施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要求,必须是纳入县(市)级以上政府的新农村发展规划,但一些客观因素增加了银行管控的难度。首先从农业基础设施管理的总体情况看,目前基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是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因而形成了政府、乡村和企业投资者都不愿意管或管不了的混乱局面;农业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极不健全,导致银行机构对贷款的有效监管难度加大,从而严重制约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发展。其次承贷主体与项目主体分离,增加了信贷监管的难度。由于非经营项目贷款由政府设立的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的“融资平台”承贷,该法人在法律上承担了偿还贷款本息、接受贷后监督的义务,但承贷主体只是承担贷款,没有项目施工许可、资质及能力,不是贷款实际使用者,只有项目主体才是信贷资金的实际使用者,承贷主体与项目主体处于分离状态,因此银行很难按照贷后管理要求和借款合同规定,对承贷主体的资金具体用途、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县域金融服务功能趋于弱化。县域金融体系不完备。目前唐山市的农村金融机构由四家国有大型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组成。近年来,四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按照集约化经营的原则,不断调整经营策略,信贷资金向大中城市、大行业、大企业和优质客户集中,对农村经济采取收缩机构、人员和资金的策略。农行虽然在县级以下设有营业机构,但也大多进行了机构整合和收缩,其业务发展受到诸多限制。据统计,截至2009年6月末,唐山市县域各类银行分支机构511家,比2003年末减少97家(不含2006年撤销的农村信用站),下降了15.9%。县域银行业机构资金“反哺”能力差。银行推行扁平化管理,县域银行工作重心和信贷重心的转移,其基层机构主要的任务和考核任务就是大力吸存,组织存款,组织的资金大都通过本系统上存集中运用,导致县域银行资金难以“反哺”当地的经济。

  四是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淡化。受各种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的制约,银行业相对缺乏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有的银行业机构自身利益与社会责任缺乏统筹兼顾,不能很好地通过信贷手段配合地方产业政策的调整,对中小企业和“三农”支持力度不够。唐山市作为我国重要工业城市,其钢铁、水泥行业是当地的主导产业,各银行业机构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竞相争抢优质大项目、大客户。

  农村基础设施贷款对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农村居住环境、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为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信贷投放力度,笔者建议:一是加强对承贷主体的甄别。农村基础设施公共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在其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投资人和受益人、风险与权益不对等的问题,因此应视不同情况选择最佳的承贷主体。首先是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的承贷主体。当前随着农村资源的进一步整合,一些进入农业领域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了提高与农户连接的效率,已经有意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银行业应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其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其次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承贷资金的用途。对县域范围内的中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村电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与地方政府责权利,以及贷款偿还渠道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承贷主体。

  二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了引导信贷资金投入,要协调地方政府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失信者进行严厉惩罚,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金融服务中介体系,使与金融发展相配套的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更加专业。

  三是切实提高贷款管理效率。进一步强化贷款银行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由贷款银行委派专人负责项目贷款管理,对信贷资金拨付、使用及回流等重要环节实施动态监测。要协调地方政府认真落实财政部门项目补贴计划,有条件的地域要促请地方政府按照当年财政收入一定比例建立偿债专项基金,专项用于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防止因政府换届、重要岗位人员变动以及其他重大财政收支事项等因素影响贷款本息的按时偿还。

  四是增强银行业社会责任。银行业要逐步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业务操作流程,平衡银行业及其利益相对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要引导银行业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思想,把支持高效农业产业化和设施农业发展作为繁荣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经营战略,要适当增加县域银行业机构贷款权限,鼓励银行信贷投放向薄弱行业倾斜。同时要加快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扩大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形成多层次信贷供给。

责编:李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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