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选择的权利
一辆长途汽车出城后与一辆卡车相撞,车上的农民周景民和岳青山同时受伤住进了同一家医院的同一间病房。两人都认为应该有人站出来为他们的受伤承担责任并作出赔偿,但是究竟找谁的问题,让两个人产生了分歧。出院后,周景民将肇事司机赵军告上了法庭,岳青山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他们分别要求赵军和公交公司对自己受伤负责并赔偿医疗费。最终岳青山和周景民都赢得了官司,而两个人的结果却大不相同。岳青山顺利的从公交公司拿到了赔偿金,但是肇事司机赵军家境贫困,因此没有赔偿能力赔偿周景民。周景民在了解了赵军家的情况后,十分为难。到底要不要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搭成赵军卡车的李天路也在车祸时受了伤,为此,李天路的姐姐李天梅也找到了赵军要求赔偿。面对这一切,赵军该怎么办?周景民和李天路又会不会拿不到赔偿就不罢休呢?本期节目将为您解读。(法制编辑部 2009年 第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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